北京市科技进步奖各区奖补金额及政策依据
1、市级层面
①突出贡献中关村奖300万元/人,杰出青年中关村奖50万元/人,全部属获奖人个人所得;
②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100万元/项,一等奖50万元/项,二等奖20万元/项;
③调整后的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奖金标准自2019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起实施。
政策依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奖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31
有效期:现行有效
2、西城区
企业获得国家级、北京市级重大科技奖项的,按照奖项级别和类别,给予单项不超过100万元资金奖励,年度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政策依据:《北京市西城区促进科技创新及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4日
有效期:3年
3、东城区
对本年度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北京市科学技术奖的企业(奖项不重复计算),按照国家、北京市颁发奖金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东城区促进科技和信息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2021-11-19
有效期:现行有效
4、顺义区
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对于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资金奖励,对于获得北京市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资金奖励。
政策依据:《顺义区促进创新发展加快推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若干措施》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7日
有效期:现行有效
5、通州区
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主要完成单位,一等奖支持100万元、二等奖支持50万元。对于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单位,特等奖支持100万元、一等奖支持50万元、二等奖支持30万元。如有晋级,仅享受差额支持。
政策依据:《北京城市副中心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
发布日期:2025-03-12
有效期:2027年12月31日
6、房山区
支持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与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房山区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6日
有效期:征求稿,未发布
7、门头沟区
对新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给予300万元、60万元、30万元支持。对新获得北京市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支持。企业可选贷款贴息方式支持,金额上浮20%。
政策依据:《关于支持和服务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日期:2025-10-29
有效期:2026年12月31日(2027年兑现2026年支持政策)
8、昌平区
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一等奖、二等奖,完成单位排名前两位的高新技术企业和“育新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对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包括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完成单位排名前两位的高新技术企业和“育新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对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银奖,完成单位排名前两位的高新技术企业和“育新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对获得北京市发明专利奖特别奖、一等奖,完成单位排名前两位的高新技术企业和“育新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昌平区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支持办法》
发布日期:2022-06-07
有效期:2027-06-07
9、石景山区
对获得国家、市级科学技术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150万元、100万元支持。
政策依据:《石景山区关于激发企业活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措施》
发布日期:2025-07-02
有效期:2028-07-27
10、经开区(亦庄)
对获批的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对获批的北京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科技研发机构、工程研究中心,给予100万元一次性支持。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主体,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支持;获得北京市技术发明奖或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主体,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支持。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级智能制造标杆、领航级智能工厂、世界经济论坛“灯塔工厂”等称号,对申报成功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支持。
政策依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打造高精尖产业主阵地的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2025-04-14
有效期:2027-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