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珠海市(市级)奖补政策
根据《珠海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管理办法》(珠科创〔2023〕109号)等政策,珠海市对科技创新平台(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奖补标准如下:
省级奖励:对初次认定的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
配套支持:经国家、省、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且落地珠海的各类创新平台,在申报市科技专项资金项目时,给予倾斜支持,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有关项目。
二、珠海市各区配套补贴情况
各区根据各自的产业扶持政策,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市级、国家级)提供不同额度的叠加补贴,具体如下:
1.香洲区
补贴标准:对通过省、市、国家级科技或工信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中心,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省级)、5万元(市级)、100万元(国家级)的一次性资助。
政策依据:《珠海市香洲区推动科技创新发展实施办法(试行)》(注:部分政策已过期,具体补贴以最新政策为准)。
2.金湾区
补贴标准:对获得省、市、国家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中心,分别给予50万元(省级)、30万元(市级)、100万元(国家级)的奖励。
政策依据:《金湾区加强科技创新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办法》(注:部分政策已过期,具体补贴以最新政策为准)。
3.斗门区
补贴标准:对新获得省、市、国家级认定的工程中心,分别给予60万元(省级)、30万元(市级)、200万元(国家级)的资助(按最高等级资助,不重复叠加)。
政策依据:《斗门区坚持制造业当家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
4.珠海高新区
补贴标准:对首次认定的省级、市级、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500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注:部分政策已过期,具体补贴以高新区最新政策为准)。
5.保税区
补贴标准:对首次认定的省级、市级、国家级工程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0万元的扶持资金;同一级别资质每新增一个,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40万元的扶持。
政策依据:《珠海保税区科技创新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注:部分政策已过期,具体补贴以最新政策为准)。
6.高栏港区
补贴标准:对获得省、市、国家级认定、组建的工程中心,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政策依据:《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企业发展促进园区提质增效若干政策措施》(注:部分政策已过期,具体补贴以最新政策为准)。
7.富山工业区
补贴标准:对获得省级、市级、国家级工程中心,分别给予60万元、3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按最高等级资助,不重复叠加)。
政策依据:《珠海市富山工业园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注:部分政策已过期,具体补贴以最新政策为准)。
注:各区政策存在时效性,实际补贴金额需以各区最新发布的官方政策及实际申报审核结果为准,建议申报前咨询各区科技或工信主管部门。